在美国,2000年就有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成功申请专利的案例。同时,著名电子商务网站亚马逊(amazon.com)也展开了一场商业模式保护的反击战。亚马逊当时拥有一项专利技术,这种被称为“1-click”的专利技术允许在线用户仅通过一次点击便完成整个购买过程。当亚马逊发现另一家商务网站Barnesandnoble.com 也在采用相似的技术时,它将对方告上了法庭,请求法庭判决对方承担侵犯专利权的责任,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。最终,法官向被告发出了初步的禁令,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该销售方式。而欧洲专利局也早在2000年时就发布了“商业方法的专利同样享有受保护的权利Patentability of methods of doing business”的信息,用于商业模式的保护。
美国数字营销专家、万卓环球通讯顾问有限公司(Waggener Edstrom Worldwide)数字战略部门高级副总裁James T. Olson在接受《当代经理人》邮件专访时表示,随着美国由后工业经济向信息化经济的转变,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官方机构开始受理商业模式的专利申请。“像Google、雅虎这些互联网巨头,都在通过不断的专利申请来保护自己的商业模式。” James T. Olson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