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收购单价不足1.6万元/平方米比附近住宅楼盘低数千元
2007年上海楼市蓬勃发展引得大大小小港资企业争相抢占,“限外令”颁布也未能阻拦他们的步伐。2007年下半年伊始,万顺昌、时富金融、南洋集团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宣布组建合营公司,以4.2亿元的代价收购静安区阳光企业中心。
三港企持等额股份相关公告指出,万顺昌通过间接拥有50%权益的公司FitTeam,与南洋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南洋工业及时富金融拥有65%权益的Marvel订立合营协议,透过合营实体China Able成立合营公司,三公司将持有等额股份。
China Able成立的目的是通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昌裕(上海)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,收购、拥有及持有位于静安区的一幢名为阳光企业中心的办公大楼。昌裕订立的一份谅解备忘录显示,其将以4.2亿元的代价,向上海静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购买静安阳光企业中心。
据悉,除了收购物业的4.2亿元以外,各合营股东还将提供约396万美元的营运资金,为向合营公司提供资金,各合营股东同意出资8210万元,而总物业成本余额约2.15亿元会以银行贷款支付。
同时,根据相关股东协议,如果任何合营伙伴有意出售在China Able的股份,其他合营伙伴可行使优先购买权。而昌裕的注册资本及总投资额也将分别增加至3000万美元(折合人民币约2.3亿元)及6000万美元(折合人民币约4.6亿元)。
物业所处位置一般阳光企业中心位于静安区安远路535-561号,是一幢11层高的办公大楼,建在一层零售商场之上,商场下面则是停车场地库,总建筑面积约为2.7万平方米,包括约2.2万平方米的写字楼面积、797.28平方米的商铺面积、3856.39平方米的停车场地库。
